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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是婚前后买,且由男方母亲出资,如果房产证中没有你的名字,那么房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对于共同偿还债务7万元,你可...
解答1:你可以不同意加上,因为那是你婚前财产。 解答2:看你们对产权如何确定,如果产权证上加了你老公的名字,那就是共同财产。否则只是相关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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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房子在婚前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目前和你老婆没有关系。2、婚内加名的话,构成婚内赠与,自女方取得产权证时赠与合同履行完毕,该房屋变为共有。3、在共有状态下,离婚时如没有明确各自份额,则推定为平分产权,然后再在这个平分基础上结合离婚时一方有没有过错等情况做适当的调整(例如婚外情之类的过错方就少分点)。
1、先确定房屋产权的归属,如婚前为一方(男方)签订购房合同,则房屋产权为一方所有; 2、婚后一起还贷,则另一方(女方)可以分得相应价值,即按现市场价的部分折算款。如合同总价为50万,婚前支付了20万,占总房款的40%;婚后支付了30万,为婚后共同财产,占总房款的60%,女方可以分得30%的房屋现价值的款额。 3、房屋现价值需要经过专业评估得出。
1、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加上名字,视作对你的赠与,属共同共有,你可主张三分之一的份额; 2、一方出资,产证落在对方一人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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