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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的房屋居住权承诺书有效。当事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诺内容合法且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居住权承诺书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
安置对象为房屋的户籍在册人员而非实际居住使用人。即便安置房实际只为一人居住使用,但户籍在册人员为多人(包含空挂户口情形),则多人依法对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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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产权的,但是要5年以后才能办。有了产权就能过户,有了房子,外地的户口当然可以转过来,有一点就是安置房一般都办不到国土,90%以上的拆迁安置房都办不了国土,如果小区有大国土就可以办小国土,产权是肯定能办的。
1.在拆迁过程中,受安置者往往享有居住权益。这种权益在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更为详尽的法律规定以及坚实的法学理论支持。 2.受安置者所享有的居住权益主要源于其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亲属关系或者是根据拆迁政策的具体规定。 3.然而,这一居住权益的实现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即当出卖人由于婚前购置、拆迁安置等原因独自享有房屋所有权时,其配偶、其他亲属或受安置者便因此获得了对该房屋的居住权,进而形成了稳定且持续的共同居住事实。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倘若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益遭受侵犯,他们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缓期执行期间是可以享受劳动者的权利的,但需要遵守相应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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