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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时间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因为监外执行的原因不一样,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等到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以后,如果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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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目前尚没有明确期限。目前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对暂予监外执行都没有作出有关期限的规定,更未规定监外执行必须有期限。因此,相关、监狱和公安机关,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时,通常都是没有明确期限的,只需随时掌握罪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收监。例如出现法定收监情形的,可由社区矫正部门按程序提出,依法由监狱或看守所按程序及时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五条对被判处、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的,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而未收监执行的,由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刑期届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解除社区矫正,向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原判人民法院。
监外哺乳期为一年。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犯罪为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时间为一年。
监外执行到期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监禁。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依法交付罪犯,并及时监禁。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暂予监外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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