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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下属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巡回法庭应当立案的案件有: 1.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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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第50000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依法认定吉林省中远路桥额有限公司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3年7月12日作出的第500005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吉林省中远路桥额有限公司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由:2013年07月05日19时50分许,侯广君持小型驾驶证驾驶的吉EV1533号两轮摩托车,行驶至73公里加967米处,撞在吉林省中远路桥有限公司堆放在道路上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沙堆,造成侯广君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吉林省中远路桥有限公司堆放在道路上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沙堆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巡回法庭应当立案的案件有: 1.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4.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等。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于2015年1月28日挂牌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受理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此外,就地解决三省区的来信来访案件。第一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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