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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腹子也享有继承权。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
著作权继承的注意事项有: 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领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2、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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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因为这时其享有的是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不能放弃。2、遗产分割后,作出放弃继承权意思表示的,其所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3、如果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不得放弃。例如,负有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权以免除其法定义务为条件,或者放弃继承权后无法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4、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5、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但是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须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在诉讼中,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弃继承。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签名。另外,放弃不动产的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6、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7、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这位遗腹子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依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之规定,腹中胎儿是需要预留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共有三种情形: 1、当出生的胎儿为活体时,胎儿可以取得该份遗产 2、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原保留的遗产份额仍视为被继承人尚未分割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依法分配 3、如果该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不久后死亡,则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当属于胎儿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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