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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
具体方法是: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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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着急,劳动局如何处理工伤认定,其实是这样的 是否属于工伤,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因此可向该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对于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应当受理。若仍未补正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拒绝受理。
具体方法是: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2、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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