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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买房是否算首套房,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
应该算首套房。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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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如果当时你们买房的时候贷款没用你的名字,并且离婚后您将房子公正过户给对方,那您再买房就可以认为是首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一、首套房定义政策概念里的首套房,并不是大家普遍认为的“第一套房”的意思,对于首套房的概念,通过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梳理后,以下几种情况都算首套房:
离婚财产分割时二套房界定标准: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五、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六、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七、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如果离婚后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确为0的,买房即属于首套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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