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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
一、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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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来我局相应基层所申请土地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可由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取得。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从四个方面为大家分析了现行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从中可以看出由于鉴定制度的不完善、缺乏监督、资料的真实性等等,导致在鉴定时常常会出现与案件不符的情况。所以建立完善规范的鉴定制度才能保障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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