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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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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如若不赔,申请仲裁。
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享有辞职的权利与自由,单位不得阻碍。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两个月的工资对方也必须支付给您,您孩子的权益是得到法律的保护的。对方起诉法律依据,您不必担心。
1、员工离职应当提前3天(试用期)或1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未履行该程序的,单位可以不予批准; 2、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给劳动者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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