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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缴纳了规定生育险的,异地生育是一样可以享受正常的的。需要先去当地局领取《异地生育申请表》,经核准后按申请表的内容准备所有的材料证件。小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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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携带资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请报销; 二、审核部门受理批准后签发医疗证书; 3、携带材料到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经批准后,工作人员应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异地生育报销资料: 医保手册; 生育证; 婴儿出生证; 住院病历; 诊断证明; 住院费用明细发票; 夫妻双方身份证。 异地生育报销流程:申报-受理-审核-支付 单位社保专干持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申请报销,并如实填写医疗费用报销信息登记表; 经办机构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录入,签收并打印回执单; 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经办机构完成对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通过银行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参保人员报销费用、支出单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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