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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娩前应先到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 2、分娩后凭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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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携带资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请报销; 二、审核部门受理批准后签发医疗证书; 3、携带材料到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经批准后,工作人员应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3、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1、分娩前应先到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 2、分娩后凭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票据原件)等材料,到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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