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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伤残等级,享受医疗费报销,停工留薪期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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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工伤6级,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待遇保持不变;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你1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本人缴费工资计发);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和过工伤保险基金各支付你15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计发);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60%的离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
员工受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按照之前工作室的标准照常发放。如果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的,根据相关的法律,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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