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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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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受80天的奖励假期,男性享受15天的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云南省女职工产假文件规定说明: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云南省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云南省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云南省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云南省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那么云南省产假多少天,2016-2017年云南省产假新规定(修订版)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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