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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
1、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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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房屋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害,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果你不能证明自己对损坏的发生没有过错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个人认为,在房子出租之后管理义务随之转移,因此作为房屋承租人如未尽到注意义务造成他人损失,应承担侵权过错损害赔偿责任,如不属于承租人过错,则是否属物业管理者的责任,要看具体情况定了,同样因承租人租住期间房屋的搁置物掉落或者大风将玻璃刮掉造成人身损害的,就要看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如未出租则所有人负责,如出租或委托他人管理则由承租人和管理人负责了,这样也体现权利义务一至原则,也能保障管理义务的履行。
县城电力公司作为该路口路灯的管理维护单位,应对管辖范围内的路灯负有管理和保障安全使用的责任。路灯掉落砸伤行人,是属于我国民法上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为特殊侵权损害,适用过错推定的原则,即只要受害人受到损害就可以请求赔偿,而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责任应由致害人承担,如果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应认定其有过错并由其承担民事责任。即由县电力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使他人挂广告横幅与路灯掉落有因果关系,该公司没有及时制止和清除亦证明其疏于管理。所以电力公司以他人在电杆上挂广告横幅,应由挂广告横幅的单位承担责任为由而推卸责任是没有依据的。因此,电力公司应赔偿你的损失。如若该公司不同意赔偿,你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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