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价考核制度,并做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方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工程质量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检测的验收。 ①由专职人员对原材料进行检查、检测的管理,严把质量关; ②按照设计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③做好各班组的自检工作和交接工作; ④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防止质量隐患; ⑤做好施工一记录、技术资料保管工作,保证资料齐全; ⑥钢筋硅施工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规定执行。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那么验收单位此时是严禁验收的。一般验收时,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看一下能不能正常的使用,再就是对于加固工程的验收,如果固定之后还是不能很好的满足使用需求,那么工程无疑是不合格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6人已浏览
1,395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