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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相应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制的范畴。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
1、承包地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姻存续期间,承包地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只有对承包地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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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承包地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只有对承包地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这个土地是属于土地承包人所有的,承包地还是应当属于集体组织所有,从而这个土地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使用该土地而产生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给予保护。
承包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承包地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只有对承包地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这个土地是属于土地承包人所有的,承包地还是应当属于集体组织所有,从而这个土地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使用该土地而产生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给予保护。
共同财产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挣的钱或财务,所以本案中就是要判断乙获得征地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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