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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问题

2025-02-10
一、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具体来说,工伤医疗待遇是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待遇则是指以下待遇: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然而,如果工伤不够评级,工伤职工将只能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无法享受赔偿。具体来说,如果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如果单位不赔偿,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 二、工伤赔偿的申请流程 1.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工伤职工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伤职工将无法申请工伤认定。此时,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总之,对于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工伤,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停工留薪的待遇。而要获取赔偿,工伤职工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并先确认工伤等级。如果单位不赔偿,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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