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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客体:劳作行为。施行劳作行为,完毕劳作任务是劳作者的首要责任。因为劳动关系所指向的是劳作行为,所以,劳动关系树立后,劳作者有必要加入...
一般来说,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结果三类。其中物是指物质财富,包括自然物,如森林河流,也包括人造物,如房屋、汽车; 非物质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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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法律上所说的物包括一切可以成为财产权利对象的自然人物和人造之物。 (2)行为,在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上,行为指的是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作为或。 (3)智力成果,作为客体的智力成果指的是人们在智力活动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它是知识产权所指向的对象。 (4)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是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客体。
一般来说,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结果三类。其中物是指物质财富,包括自然物,如森林河流,也包括人造物,如房屋、汽车;非物质财富是指脑力劳动的知识性成果以及其他也与人身相联系的非财产性财富,如文艺作品、商标,公民的肖像、名誉;行为结果,即行为的结果,或者说是行为所造就的状态,如各种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1)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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