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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担保的设定,对担保权人而言,在对外关系上他虽已取得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在内部关系上,相对于设定人,担保权人仅于担保债务清偿的目的范围内...
让与担保的设定,对担保权人而言,在对外关系上他虽已取得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在内部关系上,相对于设定人,担保权人仅于担保债务清偿的目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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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 1、流质契约又被称为“流抵契约书”“质押物偿还条文”,就是指被告方彼此在开设担保物权时承诺,当借款人不执行负债时,由债务人获得担保物使用权的合同书。流质契约失效,但流质契约失效并不是指全部贷款担保无效合同。假如该內容的失效不危害保证合同别的內容的法律效力,保证合同别的一部分內容仍是合理的。 2、让与担保是不是一种典型合同类型,与典型性贷款担保在法律法规结构和标准內容上存有一些差别,但它能填补典型性贷款担保存有的一些缺点,在贷款担保债务受偿和融合资产层面具备与众不同的作用功效,能推动市场经济体制兴盛和发展趋势;让与担保也是一种非标准贷款担保,在实践活动之中亦存有一些消沉功效,须在标准设计方案上给予预防和网络舆论监督。
所示:近年来,为了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很多企业采取了将我国法律未明文列明的财产权利作为担保,以满足企业融资的需求。实务中房地产公司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预售或预告登记的方式担保借款关系,已俨然成为民间借贷的新式担保手段。有人将其称之为“以物抵债之预约”,但学界将这种类型称为“后让与担保”。
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明为股权转让实为股权让与担保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种担保方式为合法有效。债务人未按约定归还债务的,不能以股权转让无效为由要求返还股权。但借款协议中的流质条款系无效条款,债务人依法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债权人归还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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