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1.受理: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依规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承办:对缴存职工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材料进行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4.正常、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1、网上办理流程:打开在线申办服务网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个人登录,扫码刷脸登录;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提取材料,提交申请,中心后台审核办理。 2、线下办理流程:一手房:开发商凭申请人的认证编码在网上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并向承办银行提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二手房:要在房产交易过户前,携带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到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并向承办银行提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贷款的其他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住房的产权人,贷款对象及配偶不能同时分别申请公积金贷款。 2、商品房贷款,必须是公积金中心评审通过的项目合作楼盘。 3、再交易住房(二手房),须在《房屋所有权证核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4、现房,须在《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超过时限不再受理。 5、建造、翻建住房,房屋建设进度须达到公积金中心要求。 6、申请贷款的房屋,产权人中有除借款人夫妻双方的其他共有人的,须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并办理公证的书面函,贷款金额以借款人所占房价份额核算。 7、房屋共有人有未成年子女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