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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配偶名字新规定:婚前个人房产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婚后将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的,经登记发生效力,该房产转为夫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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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房产证上加配偶名要分全款购买与贷款购买这两种情况办理。 1、若全款购买:则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即可; 2、若贷款购买:需办理赠与公证,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双方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以赠与的方式,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方可办理登记。
房产证加配偶名字的手续大致如下: 1、需要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房产证明的材料; 2、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 3、申请登记成功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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