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1、计算行政处罚的听证时限的办法:从行政机关正式举行听证的当天计算至听证结束时止。 2、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需要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五日内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计算行政处罚的听证时限的办法:从行政机关正式举行听证的当天计算至听证结束时止。 2、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需要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五日内提出;如果行政机关举办听证的,则需要提前七天告知当事人。
1、行政机关告知可以要求听证后,被处罚的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以要求听证权后三天内向行政机关提出。受到处罚的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记录被处罚人口头提出的听证要求,以确认被处罚当事人行使听证权的事实。2、行政机关收到处罚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应当开始准备举行听证的事项。如果行政机关已经确定举行听证,应当在听证前七天通知受罚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及相关人员,如受害人。为了保证听证的有效性,听证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到达受到处罚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及相关人员。3、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公开举行。公民可以参加旁听。记者可以采访。4、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这种调查与审查人员的分离有助于确认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全面性。受处当事人认为主持听证的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回避。5、受到处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代理人参加听证。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七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三)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在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4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3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