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工伤申报应注意以下几点: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1、自行申报工伤要注意以下问题:用人单位的申报时限是否已经经过;本人的申报时限是否已经经过;受理申请的机关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申报的材料是否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工伤事故申报注意的回答为 1、有限期限,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申请,员工本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 2、注意材料齐全,需要材料有有首次病例,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伤认定申请书。 3、在书写工伤认定申请书时需要写清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以及过程。 4、如可能存在纠纷,请保存好原件以及收集证据保存。
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一般都是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可是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却不肯为员工申请工伤。这个时候劳动者就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自行申报工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申报工伤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申请工伤时还应注意提交下面的一些相关材料,具体如下:(1)受到暴力伤害的证明材料。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2)因公外出的证明材料。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3)事故责任认定材料。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4)因为公众利益受伤的证明材料。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6)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2、工伤认定时限。(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报工伤注意如下: 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认为是工伤有提供这方面证据的义务)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项规定,申请人应提交: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二)(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是否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单位负责举证)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十四条“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3、有关证明文件的取得(1)受到暴力伤害的证明材料。 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因公外出的证明材料。 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 (3)事故责任认定材料。 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 (4)因为公众利益受伤的证明材料。 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属于因公、因战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