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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纠纷处理 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
要先查一下原因,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出租屋漏水。如果自己没有过错,确因水管老化致使楼下损失,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由房东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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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漏水,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如下解释进行解决: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1、可向楼上户主直接索赔;2、可邀请第三方进行调节、如警察,邻居等;3、可直接进行民事诉讼并根据《》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物权法》:第86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88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煤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这三条都是从义务的角度写的,即不动产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为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而使用自己的不动产负容忍义务,即提供必要的便利。但从使用一方来讲,在行使相邻权的同时,也要负尽量避免对被使用的相邻不动产的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义务;在无法避免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要给予赔偿,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体现。
1、您购房的时候合同后面有个保修协议的,您可以书面通知开发商,要求其在7日内来对你房屋的漏水情况进行彻底修复。 2、如果开发商未修复或者不搭理你,你可以找其他正规的公司帮你修复,保存好相应的发票合同等,然后去起诉开发商。 3、我现在就正在处理一个新闸镇一个厂房屋面漏水的情况,建议先发一份律师函给开发商,这样对方会慎重对待。 4、还有,屋面漏水法律规定开发商只保修5年,超出这5年保修期的话,只能自己出资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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