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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怀孕后都可以休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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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资最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因为根据产前的工资为缴费基数,继续为你缴纳五险一金,个人负责部分在产假工资中代扣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责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农场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扥有公司承担,产假期间工资照样发, 第二种就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纳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找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后,其生育津贴和神域医疗费用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底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费用。
如果是当事人因工伤休养,用人单位要求退工,且不发放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的,则属于违法的。如果是当事人因自身疾病休养,且未进行请假的,则用人单位给予辞退并不违法。至于病假期间工资,一般是依法没有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有时间限制,是六个月以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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