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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正式实施。批复规定,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做出的仲裁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立案、执行等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正式实施。批复规定,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做出的仲裁裁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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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纠纷一般是要先仲裁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可以依法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双方还可以采用协商和解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2、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1,发生劳动纠纷不一定要仲裁,但是如果想到法院起诉就必须先仲裁。 2,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必经程序,即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然后才能到法院起诉。但有几种例外情形: (一)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倍赔偿金的; (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 (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者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五)申请支付令被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六)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 (七)法院受理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的; (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首先,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清楚,即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负有义务是明确的。先予执行是预先实现权利人的权利,如果当事人之间谁享有权利谁承担义务不明确,也就无所谓预先实现权利的问题。 其次,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即如果申请人不预先实现有关权利,其生活就会遇到极大的困难。 最后,当事人向仲裁庭提出了裁决先予执行的申请。当事人是否因生活急需而要立即实现有关权利,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因此,先予执行的要求应当由当事人主动向仲裁庭提出,仲裁庭不能主动裁决采取先予执行。同时,仲裁庭要对申请人提交的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生活的证明材料进行合理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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