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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只能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户口都不在厦门,就不可以在厦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
如果离婚后厦门的房屋在女方名下,女方可以将户口迁移到厦门,否则不能迁移。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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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是不可以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被告住在厦门,原告可以在厦门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在厦门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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