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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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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租赁住房自住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这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三)租房提取条件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四)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推荐:其他类房屋提取条件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条件不可提取公积金条件网友常见公积金提取条件解答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连续缴存3个月可提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房租的提取条件: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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