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符合条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
符合条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符合条件的简易征收可以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用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计税,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自行发行或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可自行发行或申请税务机关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方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从服务接受者那里征收的自来水费中扣除支付的自来水费后的馀额,销售额为3%,可以简单地计算税金,3%向服务接受者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二、从2016年8月1日起,91个试点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发行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发行,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代理。该试验纳税人销售获得的房地产,需要发行专用收据的,必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理。三、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税金的保险、证券、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向个人代理人(不包括个人工商店)支付佣金后,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总结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无法自行发行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按其所得价格和价格外费用发行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人工商店和其他个人)销售获得的房地产和其他个人租赁房地产,购买者和租赁者不属于其他个人,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向地税局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出售其获得的房地产和其他个人租赁房地产,向地税局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六、购买者或承租人不属于其他个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售获得的房地产,自行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个人以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地产,缴纳增值税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七、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向劳务派遣员工支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八、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向旅游服务购买者征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住宿费、饮食费、交通费、签证费、入场费和向其他团体旅游企业支付的旅游费,不得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发行普通发票。九、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服务的纳税人,向承租人征收的有形动产价格本金,不得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发行普通发票。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网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公司通过手机邮件公益特服号接受公益机构捐款,扣除其所得价格和价格外的费用,向公益机构捐款后的馀额为销售额。接受的捐款不得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一、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简易方法按3%征收率减少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简易方法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自己发行或申请税务机关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应用简易税收计算方法按3%征收率减少2%征收增值税的,应发行普通收据,不得自行发行或由税务机关代理发行增值税专用收据。十三、纳税人销售旧货,必须发行普通票,不得自行发行或由税务机关代理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十四、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用简单方法计税的,不得发行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货方不可以抵扣,只有专用发票才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专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是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计的。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与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有所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应主动提供单位、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并确保单位名称和纳税人登记号的相应关系准确无误。(二)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销售单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正确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不得漏填或随意填写。同时,供应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且合并开具发票的,其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对供应的货物既有应税货物,又有免税货物的,供应的免税货物应单独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和应税货物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销货方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主动填写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并确保单位名称和纳税人登记号的相应关系准确无误。
1、不可以。 2、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5人已浏览
1,290人已浏览
505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