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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
产品质量纠纷管辖要分为两种情况: 1、因合同纠纷产生的管辖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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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三、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 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 二、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 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 三、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
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争议的用户、消费者请求第三方进行判断、公正裁决的一种制度,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职能。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对于质量不好的物品,可以提出申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产品质量申诉程序如下: 1、申诉人填写《产品质量争议申诉书》 2、在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七日内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3、对无需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根据申诉人或者被申诉人的请示,采用产品质量争议调解方式予以处理。 4、对举报被申诉人未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三包”义务的产品质量申诉,责令责任方改正。 5、对举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产品质量申诉,按局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对依据法律规定由其他行政机关处理的产品质量申诉,按局有关规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处理。 7、对举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政违法行为的产品质量申诉,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按局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处理。 8、移送产品质量申诉应当填写《产品质量申诉移送书》,并将有关申诉材料一并移送。 9、对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对存在争议的产品无法实施质量检验、鉴定的;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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