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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一)邮政企业经营的邮政业务服务质量问题,具体包括: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报刊订阅、零售、投递,邮政汇兑,集邮...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当督办企业及时妥善处理申诉。对于发生虚假答复、拒不按规定处理、逾期处理等问题的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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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当有专人值守“”申诉电话,保证消费者申诉渠道畅通。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如“05”申诉电话因故暂停,还应当公示暂停原因、暂停时间和应急措施。
同一申诉,转办企业处理三次后仍不符合结案条件则不再转办,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根据申诉内容作结案处理。
消费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服务质量提出申诉,以及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对申诉进行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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