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义务兵役制也称“征兵制”。国家关于公民在一定年龄内都必须承担一定期限军事任务的制度。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通常包括定期在军队中服现役和...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义务兵是指按义务兵役制服役的士兵。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都有义务兵。分别是第一年列、兵、第二年上等兵。解放军里面有陆军、海军、空军三种,每个兵、种都有义务兵,根据各自部队承担的任务不同,其所从事的的训练以及职责也不同。 2、实行义务兵役制,是中国、军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关系着国家安全和全国人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义务兵役制的优点在于士兵服役时间短,定期征兵和退伍,使兵、员经常轮换,有利于常、备军兵、员更新,既可保持军队的兵、员年轻力壮,又可储备兵、员;同时,也可使更多的人服现役,公民的兵役义务负担公平合理。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具体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887人已浏览
2,411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