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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赔偿金,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定残时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请问有没有其他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呢?一般十级的话,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申请认定工伤的话需要双方的劳动关系材料明确,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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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赔偿标准。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十级伤残6个月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一年度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月平均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第一,医疗费用。1、要求: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备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必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贴。1、标准:公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70%。二、要求:住院期间。3、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3)交通费、住宿费。1、标准:本单位职工出差伙食补贴标准。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4)康复治疗费用。1、标准: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备注:根据当地规定,康复治疗需要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5)辅助器具费。一、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由于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设备。
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葬礼费用、被抚养者的生活费用、死亡补偿费用、受害者亲属处理葬礼费用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过劳损失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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