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新建住宅区不低于35%,其中公共绿地人均面积居住区级不得低于1.5平方米,...
县人民政府驻地城区的绿化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的性质,不得破坏和改变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应当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修剪公共绿地内和道路的绿化树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368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