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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8条规定,晚育的职工,增加产假20个工作日。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7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另,一般性产假是《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确的:产假90天,难产(剖腹)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重庆晚婚晚育假15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应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一般生一个小孩的且是晚育和难产的,也就是135天了。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晚婚婚假天数有什么不同吗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晚婚晚育的相比正常结婚的婚礼假期是多上几十天的还有相关补贴,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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