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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
离婚协议一般被视作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签署离婚协议后如果办理了离婚手续,则双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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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离异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书,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归谁)房产证书,契税证,以及土地证书,双方一起到房管,申请办理离异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 只要证件齐全,只有几百元手续费用,没有任何税费缴纳。 前提,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房产证,证明和土地证。由的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二十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申请登记房屋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共有”字样。、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发放登记证明。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根据《》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和,亲自到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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