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对方交付的一定款项。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
1、所谓定金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从合同。定金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无效。定金合同是实践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的定金是根据情况才能看退或不退的,如下: 如果开的收据是定金的话是不能退款的,如果是订金的话就是可以退款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为债之成立的证明的定金。 (3)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都具有间接地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约定金,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丧失定金所有权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双倍返还定金来实现合同的解除。 (5)立约定金,是在订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证在此之后订立正视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当前房地产行情剧烈变化的形势下,买卖房屋退定金的纠纷层出不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8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8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