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
有遗嘱可以继承房屋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产生法律效力,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立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此,你爷爷奶奶的口头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发生法律效力。2、被继承人去世后即可进行继承。3、如果没有书面表示放弃继承,视为接受继承。因此,即使无人提起诉讼,仍然不表示其他继承人自动放弃继承,而应视为该房屋由所有继承人共有。
一,公证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遗产的继承,应按遗嘱内容来执行(自书遗嘱不经过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中所载明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 1,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 2,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二,公证遗嘱: 1,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2,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 3,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三,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四,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若该房产继承自书遗嘱符合法律的规定,且没有其它相关冲突项(如不止一份遗嘱,另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存在,一般不需要公证机构的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有冲突项的存在,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自书遗嘱的法律相关要求(规定)如下: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5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