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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个人所得税计算: 个人所得税=(月工资-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标准: 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
工资薪金所得税实行扣缴制,由企业在发放给职工前进行代扣代缴,先到地税局办理代扣代缴相关手续。 然后在发放工资前,由企业财务人员按照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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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所得税可以在地税局网上申报缴纳的。 2、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流程是: (1)打开税局网站,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2)点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数据,点击申报,缴纳税款即可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以超过上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收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者,已纳税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予以扣除。 例:赵先生系北京市某外企员工,已在该公司工作4年,2009年6月因公司经营不景气,赵先生被裁员,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60000元。 分析:从北京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获知,北京地区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为44715元,在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内即44715×3=134145(元)以内可以免征个税,超过部分除以王先生的工作年限4年,以“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税。 应交个税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总收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个人所得税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 计算过程为: (160000-44715×3)÷4-2000=4463.75(元) 4463.75×15%-125=544.56元。 则赵先生因取得退职补偿应交纳544.65元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明文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实际上这笔税款还是你自己交的只是你没有直接交给税务机关而是由单位代为实行,所以实际上你是缴纳了税款的。此笔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即单位向单位居住地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扣缴申报入库,大致可以理解为“谁付钱,谁扣税,谁处纳”,属于源泉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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