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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依据法定事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类型一: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
一、劳动者离职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劳动者离职分为两种情况:立即离职、达到法定日期才可以离职。 二、劳动者以下述理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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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是指与劳动者承担相同数额的赔偿责任,没有百分比的限制。 (二)连带赔偿责任是全部的赔偿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三)连带责任的承担是法定的,原劳动部颁布的《违反
1、关于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只要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合同,就不要承担什么责任,除非签订有竞业限制,保密协议2、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法对此项权利也做了规定。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因其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应当承担责任的两种情形:其一,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情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解除了劳动合同,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主要是指,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保守用人单位和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事项作了约定,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就竞业限制作了约定,当劳动者违反了保密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且又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当赔偿的用人单位的损失一般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与赔偿责任所涉及的赔偿金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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