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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下列问题: 1.充分认识当前做好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解仲裁工作,是调整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权益的重要手段,关系到劳动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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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解委员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 2、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另外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 (1)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限而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损失赔偿责任。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解委员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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