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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方式。 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情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约定解除就是指合同双方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旦发生,一方就有权依据合同行使解除权。另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一般实践中,解除挂靠合同是公司的营运资质出现问题,或者因重大车祸双方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这些都可以事先约定在挂靠合同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咨询了律师,他ND说可以去起诉挂靠公司,车子归属权是我的,要求挂靠公司给过户,费用花了一大笔,搞了几个月,官司也赢了,挂靠公司就是说没有证件在哪里,也不给手续,百般刁难。法院也没有办法啊,拿着判决书到车管所,车管所不个过户,车管所说,我只认产权证,和公司证件,你只要合法就给你过户,可是公司不提供我那有
1.免责协议无效. 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不存在"挂名"之说.如果这个企业合法经营,做法定代表人也没有什么影响. 3.如果企业出了问题,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响应责任. 4.法定代表人变更,其实并不负责.企业股东全体签字,更换另外一个人做法定代表人就可以了. 5.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更换,只能到法院起诉别的股东,要求更换法定代表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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