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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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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性享受护理假15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可以享受结婚假期30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女性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天,男性享受护理假期64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1、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一般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申请结婚登记的,应当满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早于二十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条件。且需双方共同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当场可领取结婚证。
女职工产假法律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学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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