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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从申请日起算。从授权...
发明专利侵权免责是指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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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转让种类包括: 1. 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2. 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3. 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4. 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5. 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6.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关于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中所说的以其权利要求为准,即以由专利申请人提出的并经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为准,不得超出该要求得范围。 另外,关于说明书及附图对权利要求具有解释的功能,可以作为解释权利要求的依据。就是说,说明书及附图并不能与专利权同等看待,不能单以其作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的基本依据,他们的功能仅仅是辅助功能,只具有从属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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