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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征地通过法定程序再卖给开发商是合法行为。 2、土地征收应当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准,征地时应当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标准合理...
1、政府征地通过法定程序再卖给开发商是合法行为。 2、土地征收应当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准,征地时应当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标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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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征地,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的时候一般都能很容易的认可,而且政府征地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2、开发商征地拆迁,如果是很早以前,在费用方面,审计局多少都会审减很多,因为没有相关依据,在补偿方面就会相应补偿很少,不能说属于违法,但是由于没有政策支持,所以就很产生很多土地遗留问题。政府征地和开发商拆迁区别1、主体不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政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行政级别为省级的北京也不具备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2、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会有很多种,比如说绿化隔离、危改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各种各样的名目都可以进行拆迁;而征收的目的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如修地铁;如果不是为了公共利益,那么国家就无权进行征收土地。国务院590号令颁布执行后,不再开发商作为拆迁人拆迁房屋。若有开发商介入政府房屋征收,属于征收程序不合法,政府应在房屋征收后,土地出让需挂牌公开竞拍后确认开发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开发人员破产后无法开发土地,超过合同期限未开发的,政府可以依法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提前回收公共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之前,由建设单位向政府申请拆迁许可,政府许可后由开发商直接向被拆迁户进行安置补偿,新征补条例出台以后,国有土地政府直接参与拆迁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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