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名合同纠纷有案由,是相对于有名合同的法律概念。又称为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可以通过吸收原则、类推原则、结合原...
1、有。如技术持有人与他人订立技术转让合同的同时,又以技术为投资订立了联营合同,实际上是技术转让合同与联营合同的联立形式。依结合原则,可确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有。如技术持有人与他人订立技术转让合同的同时,又以技术为投资订立了联营合同,实际上是技术转让合同与联营合同的联立形式。依结合原则,可确定案由为“技术转让联营合同纠纷”。 2、其优点在于维持了存在于无名合同中各有名合同的独立性;结合并列的新的案由不违背当事人订立合同之目的;对案件实体处理及适用何种法律上,起了引导作用。适用结合原则,并不排除无名合同中包括不能独立存在的其他有名合同的事项,但应注意对这些事项条款存在的关注,可以同时适用吸收原则一并处理。
可以参考以下的建议。 1.找对方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签订书面的和解协议。避免对方当事人履行和解的内容; 2.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发生老旧纠纷后,即使劳动者没有申请调解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3.申请仲裁。
无名合同纠纷有案由,是相对于有名合同的法律概念。又称为非典型合同,是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可以通过吸收原则、类推原则、结合原则确认合同的案由。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