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鉴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劳动能...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力鉴定的手续:1、使用者.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对市级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省劳动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鉴定申请,省劳动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必须在15天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决定不受理的,必须说明原因。2、工伤申报人应提供工伤申报材料.工伤证明资料.诊疗工伤的医疗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工作申报人提供的上述资料,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员工工伤和职业病残疾程度鉴定》(GB/T16180-1996)组织专家组或委托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等级和生活护理依赖等级鉴定。4、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审查资料和障碍等级鉴定结果汇总提交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审查,15天内作出劳动力鉴定的最终结论。5、填写《职工伤残程度(等级)鉴定表》和《职工伤残生活依赖程度(等级)鉴定表》,将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面通知申报人。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3)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托的医疗机构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当事人利益重大,因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多久时效? 1、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具体时限。但有关时间规定如下:鉴定事项办理窗口,对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即时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将材料转交劳鉴办; 2、劳鉴办自收到鉴定事项办理窗口,转来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五十五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送交鉴定事项办理窗口。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3、鉴定事项办理窗口,自收到劳鉴办送来的,鉴定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鉴定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整理归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