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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被告的证言与事实不符, 可以申请其出庭作证吗, 没有证据

2022-02-13
不可以,如果你认为被告的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的,可以申请他到法庭接受质证,不去法庭视为无效,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第七十四条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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