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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抚养费标准为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
1、对2018年6月1日以后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即男方为城镇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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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见《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与《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是我的摘录: 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相关部门给你的回答应该是正确的。 你也可以自己查询上述规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第二款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一)“四险”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应大于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二)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照2015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大于201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5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高于15798元的,以15798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3160元的,以3160元作为缴费基数。(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符合并轨条件的“4050”人员按3160元作为缴费基数。(五)停薪留职、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以档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档案工资低于5266元的,以5266元作为缴费基数。(六)参加工伤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5266元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七)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入基数以2016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八)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160元或5266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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