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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在原领取结婚证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可以在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
离婚不一定要到领结婚证所在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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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离婚证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婚姻登记处通过协议离婚出具的离婚证明;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都会得到离婚判决。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不会再出具离婚证。协议离婚原则上必须到双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离婚证不要在当地结婚的地方办,只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证不一定要在进行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自愿离婚的,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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